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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省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储备申报时间补助和条件程序大全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6/3     浏览次数:    
2025年四川省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储备申报时间补助和条件程序大全如下,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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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储备申报时间

各地要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培育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5〕9号)明确的畜牧、粮油、蔬菜、水果、茶叶、蚕桑、水产、食药同源8大类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和重点任务,按照项目储备指南要求,结合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实际,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进行谋划、开展项目储备(所辖有关县级行政区具体承载实施,资金分别下达到相关县级行政区)。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财政局于6月15日前,完成本市(州)项目储备,并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管理数据平台”向省级报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综合评审后确定实施名单和补助金额,逾期未报送视同放弃。

2025年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储备指南

一、建设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聚焦畜牧(本项目重点支持生猪等产业,下同)、粮油、蔬菜、水果、茶叶、蚕桑、水产、食药同源8大类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按照全产业链思路,坚持“需求牵引、创新驱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提质增效,联农带农”原则,培育壮大链主企业,积极发展链属企业,引领带动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及农户等,促进产业链各环节经营主体联合发展,共建产业生态,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全链条综合效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培育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5〕9号)要求,围绕链主企业发展壮大,坚持“圈链”思维,打造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市(州)域内贯通原料生产、农产品加工、品牌营销等主导产业上下游,发展壮大储藏烘干、冷链物流、科技服务、包装设计等左右岸支撑产业。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产业链综合产值,增强经营主体效益,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申报原则

(一)市州申报,县级实施。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进行谋划、开展项目储备,所辖有关县级行政区具体承担实施,资金分别下达到相关县级行政区。市(州)根据产业链条发展实际,在所辖县级行政区中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县,在项目实施县合理布局建设任务。

(二)聚焦重点,明确方向。每个市(州)围绕川农发〔2025〕9号文件确定的产业布局,针对8大类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重点产业链,因地制宜择优储备1—4个项目。每个项目明确1个产业方向(即8大类中的1类),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聚焦单个品类(即每大类产业中的1个小品类)重点打造。每个具体品类围绕1—2个链主企业发展需求,打通全产业链,培育产业生态圈。每个市(州)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原则上每个项目对单个县级行政区的补助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

(三)突出绩效,不搞平均。各市(州)在谋划储备项目时,要综合考虑产业需要、项目规模、建设内容、主体参与等情况,从产业发展全局出发,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县及数量,优先布局农业大县、生猪调出大县、产粮大县等。要发挥资金聚集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搞面上平衡、撒胡椒面。省级项目评审时重点关注项目质量、绩效情况,不搞区域平衡、圈链平衡,充分体现项目绩效优先。

四、申报条件

(一)产业优势明显。申报的主导产业链符合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方案中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布局要求。产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大。

(二)地方支持强劲。申报的主导产业链为市(州)重点支持的支柱产业,制定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有土地、环保、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撑政策,有推进协调机制,有明确的筹资方案支持全产业链重点项目。

(三)联农带农紧密。申报项目中确定的链主、链属企业,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健全、作用明显,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特别是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群众共同发展。加工企业应优先就近就地采购原料,能让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项目准备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项目建设

必需的规划、用地、设计、环评、用水用电、安全生产等已基本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重点支持已纳入国家、省、市(州)重点项目库的项目。

(五)资金渠道多元。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撬动引领作用,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做大项目投资;充分利用扩大专项债券规模的政策红利,通过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争取债券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强化“金融链长”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确保企业投资及时足额到位。

五、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与补助环节

(一)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链主、链属企业,以及链主企业供应链上下游、左右岸的配套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养殖场、家庭农场等。在项目储备过程中要提前做好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涵盖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现状、信用状况,联农带农情况等内容。

(二)建设内容

1.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围绕链主企业发展需求,下沉到县域、延伸到乡村,采取自建、联建或订单合作等方式,对优势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开展设施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等改造升级,形成企业稳定优质的加工原料基地。粮油产业聚焦品种品质结构提升,集中发展优质专用粮油基地、订单基地。畜牧、水产着力改造提升一批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场、老旧池塘。经作产业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提升行动,建设产业基础强、科技水平高、生产特色鲜明的“三新”基地。

2.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围绕提升链主企业能级、营业收入和带动能力,支持链主企业开展特色产品精深加工,对新(改,扩)建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开展智能化、清洁化设备改

造升级予以支持,提升加工产能、促进加工技改。支持链主企业自建或相关联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清洗分拣、剥皮研磨、压榨过滤、烘干储藏、冷链物流、杀菌消毒、预冷保鲜、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干制、腌制、酱制、发酵、膨化等传统食品加工,打造标准化的初加工“第一车间”。

3.做大做强品牌营销体系。围绕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溢价目标,强化区域品牌打造和销售渠道建设。支持塑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体系,对产品进驻商超、参加展示展销、国际市场拓展等予以补助。鼓励企业拓展主流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融合渠道。

4.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围绕消费市场需求趋势,创新研发“拳头产品”“爆款产品”。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牵头,组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采取定向委托、联合攻关等方式,开展突破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以及加工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小试、中试验证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水平。

(三)补助环节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根据产业链特性和发展现状,坚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分类支持,引导撬动投入比例不低于1:3。

项目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合作共建等支持方式,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农产品加工项目等其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安排到企业的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企业投资的30%(重点帮扶县、脱贫县不超过40%),单户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投入资金部分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资产要确权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充分收益,并优先向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倾斜。

1.畜牧重点支持养殖基地建设、现代屠宰与精深加工,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方面不低于60%,屠宰及精深加工方面不低于30%(仅支持现代化大型项目建设,重大项目经省级论证可不受比例限制)。

2.粮油类传统米面油产业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方面不低于40%,用于农产品加工方面不高于20%,用于品牌营销宣传方面不高于30%,用于关键共性先进生产技术协同不低于10%;粮油类食品产业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方面不高于20%,用于食品加工方面不低于50%,用于品牌营销宣传方面不高于20%,用于关键优势产品研发方面不低于10%。

3.蔬菜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产地加工等环节,用于“三新”基地建设方面不低于40%,农产品加工方面不低于40%,用于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关键共性生产技术协同等环节不高于20%。

4.水果重点支持标准化基地、初精加工等环节,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基地改造提升方面不低于40%,分级分选、预冷仓储、冷链运输、精深加工等产地加工方面不低于40%,全产业链关键共性生产技术协同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不低于10%,品牌打造、市场推广等营销方面不高于10%。

5.茶叶重点支持农产品初、精深加工等环节,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方面不高于20%、农产品加工方面不低于50%、用于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关键共性先进生产技术协同等环节不高于30%。

6.蚕桑重点支持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精深加工等环节,用于标准化种养基地不低于30%,产品加工不低于40%,关键共性先进生产技术协同不高于20%,品牌打造、市场推广等营销方面不高于10%。

7.水产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改造、苗种生产和水产品加工等环节,用于基础设施改造方面不低于60%,水产品加工不低于20%,用于关键共性先进生产技术协同、品牌建设不低于10%。

8.食药同源重点支持关键共性先进生产技术协同、农产品加工等环节,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方面不高于30%,农产品加工方面不低于30%,品牌营销体系方面不高于20%,用于关键共性先进生产技术协同不低于20%。

六、申报程序

(一)市(州)储备申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围绕主导产业,主动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对接,明确链主企业。对标链主企业发展需求,明确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品牌销售等上下游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冷链物流、科技服务、包装设计等左右岸联动企业,提出功能布局、技术路线、建设内容等,资金与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匹配,申报的财政补助资金要明确安排到县级行政区、到主体、到环节、到具体实施内容。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于6月15日前,将储备项目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管理数据平台”报送至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正式申报盖章文件一并分类上传)。

(二)省级评审确定。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照竞争立项管理规定,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并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遴选出的项目,按程序报审确定实施名单和补助金额。

七、项目管理

(一)规范资金使用。本项目主要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予以支持,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要求储备项目、安排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景观设施等“负面清单”内容,不得以产业发展为名,行基础设施建设之实。严格执行“带动作用大的多支持、带动作用小的少支持”原则,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全方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群众特别是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群众共同发展,避免简单入股分红。要严格执行帮扶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形成的经营性和公益性帮扶资产尽量根据受益范围确权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加强后续运营,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确保群众持续受益。

(二)强化项目实施。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5、2026两年,所有建设内容需要在2026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名单确定后,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各地方案中提出的项目分年资金需求,按照不超过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60%比例下达第一批(2025年)资金,各地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确保在2025年底前将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支出。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分层级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把控,落实人员负责项目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技术指导。要关注链主、链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重点跟踪综合研判,必要时可暂停该主体项目实施,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同时,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应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对实施进度缓慢、预算绩效不佳的项目可随时调减投资、收回预算。对挤占挪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收回补助资金,下年度不再安排相关资金支持。

(三)注重绩效评估。2025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和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向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自评报告,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适时组织抽查。根据2025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达第二批(2026年)资金,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评价效果不好的,不再安排 第二批资金,并减少项目所在市(州)以后年度相关项目申报 名额和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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